本欧宝(中国)官方网站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宝(中国)官方网站(以下简称“欧宝(中国)官方网站”)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欧宝(中国)官方网站回购注销466,98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总股本将减少466,986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466,986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注册资本减少,根据《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欧宝(中国)官方网站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欧宝(中国)官方网站申报债权,并有权凭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欧宝(中国)官方网站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度继续实施。
欧宝(中国)官方网站各债权人如要求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欧宝(中国)官方网站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欧宝(中国)官方网站证券事务办公室
2、邮编:072761
3、联系人: 王海霞、辛娜
4、联系电话:0312-3951002
5、联系传真:0312-3951234
特此公告。
欧宝(中国)官方网站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